为实现导师在第二课堂中的持续带动作用,行政法教研室由王瑛、王莉召集,于2018年4月13日再次开展了第二课堂活动。
本次第二课堂内容主要围绕法学学习方法开展。同学们踊跃发言,提出问题,两位召集老师热情并耐心的作出解答。在两位老师的指导下,学生认识到法学学习必须抓住三个关键环节:第一,学习的关键在于培养法律人的思维,而不能仅限于固定的法条与书本知识的学习;第二,学习要具有独立性、主动性,应充分利用可得资源增加法学知识的储备量;第三,注重法学学习三阶段的跨越,即实现从法学基础性理论学习到法律制度学习的跨越,实现从法律制度学习到掌握解决司法实践中案事例能力的跨越。
活动中,两位老师提倡学生以发现自我、实现自我、超越自我为学习目标,鼓励学生与老师在平等的思维上交流,以提升第二课堂的活跃性与积极性。
通过此次活动,同学们对法学专业学习有了更深刻的认知。同时也增进了导师和学生之间的感情,更有利于今后的交流互动。
(供稿:法律系图文:王瑛)

